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0-10-20 浏览次数:9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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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为促进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普及信息技术知识,结合中央电化教育馆将举办的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有关精神,市教育局决定于20109月至20114月,在全市组织开展成都市第七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促进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普及信息技术知识,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学习、探索、掌握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兴趣,提高科学素养,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活动主题

链接未来共享明天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成都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成都市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

活动办公室设在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四、活动对象和分类

1、对象: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的在校学生。

2活动分类:

活动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项目)两类。

1)评选项目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

2)竞赛项目

小学组:机器人灭火、机器人足球竞赛、机器人工程挑战赛

初中组:机器人灭火、机器人足球竞赛、机器人工程挑战赛

高中组:机器人灭火与搜救、机器人足球竞赛

五、奖项设置

1、个人荣誉奖项

1)评选项目:

按照学段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等奖占参评总数的5%,二等奖占10%,三等奖占15%);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2)竞赛项目:

按照学段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2、集体荣誉奖项

设优秀组织奖7个。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区(市)县活动由区(市)县教育局组织,直属学校和市管民办学校由本校组织,各区(市)县、学校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活动。

2、高度重视,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力度。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主题和意义,结合创建和谐社会、绿色上网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活动,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校园网、板报、海报等进行宣传,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电脑制作活动。

3、认真做好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各区(市)县、学校要按照《活动指南》规定的时间和步骤,作好工作计划和安排,并及时收集和总结活动中的经验、文稿、图片等相关资料。

七、本次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及要求以《成都市第七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的详细规定为准,该《活动指南》发布在成都教育网(www.cdedu.gov.cn)上。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电脑 制作 通知

抄送:四川省电化教育馆。

成都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926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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