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为促进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普及信息技术知识,结合中央电化教育馆将举办的“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有关精神,市教育局决定于2010年9月至2011年4月,在全市组织开展成都市第七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促进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普及信息技术知识,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学习、探索、掌握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兴趣,提高科学素养,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活动主题
链接未来•共享明天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成都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成都市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
活动办公室设在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四、活动对象和分类
1、对象: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的在校学生。
2、“活动”分类:
“活动”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项目”)两类。
(1)评选项目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
(2)竞赛项目
小学组:机器人灭火、机器人足球竞赛、机器人工程挑战赛
初中组:机器人灭火、机器人足球竞赛、机器人工程挑战赛
高中组:机器人灭火与搜救、机器人足球竞赛
五、奖项设置
1、个人荣誉奖项
(1)评选项目:
按照学段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等奖占参评总数的5%,二等奖占10%,三等奖占15%);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2)竞赛项目:
按照学段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2、集体荣誉奖项
设优秀组织奖7个。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区(市)县活动由区(市)县教育局组织,直属学校和市管民办学校由本校组织,各区(市)县、学校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活动。
2、高度重视,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力度。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主题和意义,结合创建和谐社会、绿色上网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活动,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校园网、板报、海报等进行宣传,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电脑制作活动。
3、认真做好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各区(市)县、学校要按照《活动指南》规定的时间和步骤,作好工作计划和安排,并及时收集和总结活动中的经验、文稿、图片等相关资料。
七、本次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及要求以《成都市第七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的详细规定为准,该《活动指南》发布在成都教育网(www.cdedu.gov.cn)上。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电脑 制作 通知 |
抄送:四川省电化教育馆。 |
成都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26日印发 |
 (共印10份) |